转发:关于2011年度大学生补缴城居医保费的再次通知
关于2011年度大学生补缴城居医保费的再次通知 (转发学校医保办通知)
关于2011年度大学生补缴城居医保费的再次通知 (转发学校医保办通知)
2012届毕业研究生采集学历图像信息(拍个人照片)已于2011年10月17日至25日期间的工作日进行。因故未能按时参加拍照的同学,可以在11月11日(本周五)进行补拍。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4:00,地点:玉泉校区永谦学生活动中心A110室。 一、拍照程序:1、拍照研究生要在纸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学号、签名,按排队顺序编制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如0001、0002等),并领取“号牌”;2、现场交拍摄费每人15元(拍摄费由摄影师转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3、将领到的拍摄序号填写入电子信息采集表,同时核对身份证号;4、按照拍摄序号的顺序逐个入场拍照。为保证拍照信息与照片保持一致,请务必按“号牌”的顺序排队入场,不得自行更换号牌或插队、掉队。拍照完毕后将“号牌”交回现场工作人员。 二、注意事项:1、采集拍照研究生要随带研究生证、身份证(护照),以便现场核对信息。 现役军人身份的研究生,证件号需改为身份证号的,必须需提交原军官证与新身份证复印件。其他需要修改身份证号的同学,必须提交个人申请及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证明、新身份证复印件。改身份证号的材料经院系研究生科签字、盖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2、本次图像信息采集所得照片用于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信平台的学历信息,要求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最好穿着正装。3、2012年1月以后,请已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如图像信息有误的,请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玉泉校区第11教学楼222室),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并传真给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调度室,进行修正。 4、本次由研究生院安排的图像采集与学校档案馆的存档拍照不同,每位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如不按时参加,在教育部学信平台没有图像信息的,毕业后将无法上报学历信息。5、2011年11月11日以后还未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2012届毕业研究生,请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补拍照事宜:0571-85116233、87056261。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纸质照片收取人为同学本人,照片收到后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在学信网核对信息后下载电子版交在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6、个别在外地的研究生如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图像信息采集,可以就近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学校信息如上。 研究生院 2011年11月8日
关于2011年度研究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再次通知 一、杭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杭政办【2009】10号文件规定,2011年度大学生城居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参保学生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学校原公费医疗待遇仅限于普通门急诊)。 1.参保对象:目前在读非定向(非委培)及未参加社会医保的其他研究生。2.免缴费对象:①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学生(相应材料均在市医保备案);②2009级春(含2009级春硕博连读生)以前入学的在规定学制内的老生(含2007级、2008级直博生、2009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已一次性交足学制内年限平安保险费的。二、大学生平安综合保险费(商业保险)大学生平安综合保险(即商业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包括大病住院和意外伤害险。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同时参加平安综合保险,将最大限度的提高医疗保障程度。平安综合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40元。参保对象:目前在读非定向(非委培)研究生或未参加社会医保的其他研究生。三、补缴费说明 9月份经学生本人自助缴费和校园卡批扣以后,还有部分研究生因卡内金额不足缴费未成功,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利益,及时办妥医疗保险,同时考虑到在校研究生情况复杂,因此决定:1、再进行一次批扣。范围:对未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全部在校研究生批扣基本医保费,对未缴纳平安保险费的学制内在校生批扣平安保险费。2、超学制的在校研究生及其他未参加社会医保的研究生需要再参加平安保险、缴费的,请与保险公司联系:2010级之前老生平安保险承办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高勤敏:13805784352。2011级新生平安保险承办者——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林玲:0571-91950933,或陈晖:13033616318。3、对部分重复缴费的07与08级直博生、09级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将在10月份进行退费。四、批扣和退费方式:校园卡(饭卡)批扣和退费。五、批扣和退费时间:2011年10月20日-11月2日请相关同学提前把费用存入校园卡。若因校园卡内金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则影响学生本人医保待遇享受。 咨询电话:医保办 87933519 87952584 研究生院 87951446校医保办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十月一十七日
关于第一次进行研究生保险费统一扣款后的情况通报 根据《关于研究生补扣保险费与自助缴费的通知》,校园卡服务部已于9月22日进行第一次统一批扣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和平安保险费(4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成功的6205名,不成功的1913个;平安保险费(40元)成功的4588个,不成功的3586个。(9月21日前已自助缴费成功的名单及批扣成功名单已发至各院系研究生科)。请未扣款成功的学生及时在校园卡内存足金额,校园卡服务部将在25日前再进行一次批扣。如果因卡内钱款不足不能扣到两项保险费,请同学于9月30日之前自助缴纳,之后将停止自助缴费,并不再作统一批扣处理。重申:1、07、08级直博生因入学时已连续缴满5年保险费,在学制期限内不需再缴医保与平保款,个别已进行自助缴费成功的,或经核对原先已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障的,待缴费工作结束后会将多扣钱款退回本人校园卡账户。2、学校的公费医疗仅负责门诊医疗,如不参加基本医保和平安保险,发生大病住院或意外伤害,将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因平安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所以要首先参加基本医保,同时参加平安保险。如只选择一项,保障程度是不完全的。保险公司联系咨询:2010级之前老生平安保险承办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高勤敏:13805784352。2011级新生平安保险承办者——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0571-91950933林玲或13033616318陈晖 研究生院 校医保办 2011年9月23日
关于2012届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10月21日地址更新)各学院(系):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12届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工作定于10月中旬开始,具体日期安排见附表。为了切实做好信息核对与照片拍摄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2012届毕业研究生个人照拍摄定于2011年10月17日至25日期间的工作日进行(见附表1)。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拍照的同学,请在11月11日进行补拍。2、2009年、2010、2011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重拍。3、要求随带研究生证、身份证(护照),现场核对信息。4、本次图像信息采集所得照片用于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信平台的学历信息,要求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最好穿着正装。5、各学院(系)应事先按照约150人/小时,适当进行人员时段分配,组织本学院(系)研究生按时到拍照现场,以免拍照研究生等待时间过长及现场过于拥挤。各学院(系)要派足够的工作人员(3人以上)在拍摄现场组织、指挥学生进行有序拍照。6、拍照程序:⑴拍照研究生要在纸质信息采集表上签名,填写学号,按排队顺序编制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如0001、0002等);⑵按照拍摄序号领取“号牌”;⑶将领到的拍摄序号填写入电子信息采集表(未参加拍照研究生的“拍摄序号”为空),同时核对身份证号。现役军人身份的研究生,已有身份证号的需将原军人证件号改为身份证号。所有需改身份证号的同学,必须需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新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更改电子信息采集表中身份证号的,应在表中相应记录的“修改标记”栏注释“申请修改”字样。⑷按照拍摄序号的顺序逐个入场拍照。为保证拍照信息与照片保持一致,请务必按“号牌”的顺序排队入场,不得自行更换号牌或插队、掉队。拍照完毕后将“号牌”交回现场工作人员。7、本次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每人15元,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拍摄费由各学院(系)收齐,在拍照当天交给摄影师,由摄影师转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温馨提示:8、本次拍摄的毕业研究生照片将于2012年1月底印制完成返回学校,届时通知各学院(系)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纸质照片。9、2012年1月以后,请已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如图像信息内学校名称有误或图片非本人的,需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在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表),并传真给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调度室,进行修正。10、(1)本次由研究生院安排的图像采集与学校档案馆的存档拍照不同,每位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如不按时参加,在教育部学信平台没有图像信息的,将无法上传学历信息。(2)2011年11月18日以后还有未按日程参加拍照的2012届毕业研究生,请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其它拍照时间:0571-85116233、87056261。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个别在外地的研究生如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图像信息采集,可以就近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信息采集。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请同学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纸质照片,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在学信网核对信息后下载电子版交在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附表:浙江大学2012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安排表 研 究 生 院2011年9月22日 附表:浙江大学2012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安排表 院系 拟拍人数 拍摄日期 拍摄时间段 拍摄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计算机 300 10月17日 上午8:30-10:30 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 贺蓓 87952168 经济 200 上午10:30-12:00 吕校楠 87951474 电气 200 下午12:30-14:00 王薇 87951691 公管 100 下午14:00-14:50 邵明 87953821 生仪 50 下午14:50-15:20 黄琪 87951585 航天 40 下午15:20-15:40 杨建群 87952899 能源 200 10月18日 上午8:30-10:00 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 陈慧玲 87952340 机械 200 上午10:00-11:30 宋晓云 87951931 材料 150 下午12:30-13:40 王艳华 87953141 化工 150 下午13:40-14:50 许亚洲 87951502 高分子 150 下午14:50-16:00 沈通 87951892 光电 130 10月19日 上午8:30-9:30 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 王秀萍 87951869 控制 150 上午9:30-10:40 黄懿明 87951921 信电 150 上午10:40-11:50 王锐 87951572 理学院 400 下午12:20-16:00 韩东 87953834 黄珍珍 87951352 陈星 87953259 朱建丽 87951336 医学1 100 10月20日 上午9:40-10:20 紫金港校区 医学院教工活动中心 斯贞望 88208123 建工 260 上午10:20-11:40 张玉红 88208122 药学 70 上午11:30-12:00 黄佩芳 88208418 管理 200 下午12:30-15:00 王珍珍 88206821 生科 120 下午15:00-15:50 张建华 86971632 外语 150 下午15:50-16:20 傅利琴 88206251 海洋系 20 下午16:20-16:30 俞前 88208887 农生 171 10月21日 上午9:00-10:00 紫金港校区 农生组团A座113 张帆 88982937 环资 111 上午10:00-10:40 沈晔娜 88982639 动科 90 上午10:40-11:20 丁建萍 88982309 农工 108 上午11:20-12:00 冯水娟 88982192 法学 107 10月24日 上午10:30-11:00 之江7号楼107 陈静 86592723 传媒 67 下午13:00-13:30 西溪校区主楼426楼 兰斓 87953990 人文 200 下午13:30-15:00 车炳辉 88273526 教育 108 下午15:00-15:40 甘露 88273714 思政 50 下午15:40-16:00 洪光 88273165 心理系 50 下午16:00-16:30 徐海玲 88273337 医学2 500 10月25日 下午12::30 华家池中心大楼106 斯贞望 88208122 补拍 11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4:00 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 李琼 87951446
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的通知 各学院(系):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21 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11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0年保留入学资格2011年重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特通知如下。一、复查内容与要求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2.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含硕博连读预备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各院系要认真仔细复查每个入学新生的前置学历。3.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4.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5.“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6.档案完整情况。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委培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7.委托、自筹资金培养研究生是否已按协议规定交纳培养费;由学院(系)出资部分是否已划款;委培单位统一交款的款项是否已到校。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二、复查办法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系)必须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全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系),学院(系)要敦促其在10月10日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3.培养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4.每位新生要参加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具体办法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通知。5.博士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1),硕士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2),由学院(系)研究生科填写《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6.由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4)。三、复查期限本期复查工作在9月2日起至12月1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9月16日将《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交研究生管理处,新生复查表留存学院(系)研究生科,《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在12月5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有特殊情况的另行说明。四、复查结果处理办法1.12月1日前打印出复查合格新生的《新生登记表》,由学生本人贴上照片签名确认,注册后放入学生个人档案。2.对复查合格者,由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12月3日进行注册(在新生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确认其研究生学籍。(注册同时检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系)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⑴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取消入学资格。在研究生院下发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文件后一周内,被取消其入学资格者的所有关系转回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⑵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需短期治疗或休养的,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回家治疗或休养。新生擅自不参加体检复查者按复查不合格论处。⑶对未交培养费者不予注册,按有关规定处理。⑷除办妥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将取消本次入学资格。 附件: 1. 《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2.《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3.《研究生新生复查汇总表》 4. 《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 研 究 生院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
教学厅函[2011]17号_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 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的通知
关于研究生补扣保险费与自助缴费的通知 一、根据《2011年秋季研究生老生缴费办法》,今年研究生的基本医疗与平安保险缴费是由“学生本人于8月20日-9月2日登陆浙江大学电子服务平台(http://elife.zju.edu.cn),按照缴费提示以自主转账方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与平安综合保险(补充商业保险)。如未按时转账,学校将按授权进行补扣款。”现自助缴费期限已过,还有一些同学未缴费。为保障同学们的利益,根据市医保规定,校医保办已经为原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在校研究生老生,于8月31日完成续保,为2011级研究生新生于9月8日完成参保。因此决定:1、在9月22日-25日对已参保但未进行自助缴纳基本医保费者,进行统一补扣款(30元)。2、对学制内的在校研究生老生及2011级研究生新生中,享受研究生公费医疗的但未进行自助缴纳平安保险费的同学,也将于9月22日-25日进行统一补扣款(40元)。请目前尚未进行自助缴费的同学,在本人校园卡资金账户内提前存入足够金额,以便统一扣款或自助缴费。具体操作由校园卡中心办理。扣款成后,将名单通知各院系。二、目前已超过学制的研究生老生,没有自助缴纳平安保险费的,请在9月26日-30日,登录浙江大学电子服务平台(http://elife.zju.edu.cn)完成自助缴费,学校不对其作平安保险费的统一扣费。三、07、08级直博生因入学时已连续缴满5年保险费,在学制期限内不需再缴医保与平保款,个别已进行自助缴费成功的,或经核对原先已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障的,待缴费工作结束后会将多扣钱款退回本人校园卡账户。四、温馨提示:1、学校的公费医疗仅负责门诊医疗,如不参加基本医保和平安保险,发生大病住院或意外伤害,将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2、因平安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所以要首先参加基本医保,同时参加平安保险。如只选择一项,保障程度是不完全的。 研究生院 校医保办 2011年9月20日
关于医学部2011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始业教育安排的通知
浙大研院[2011]27号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根据校历安排,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11年秋季新生报到入学1、2011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8月31日报到,学校在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校区、紫金港校区及之江校区设集中报到点,新生按照“2011年研究生新生报到程序”,不需缴费或已用银行卡办妥缴费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所在学院(系)进行验证及报到。未预先办妥缴费的新生需先到各校区集中报到点办理缴费,然后办理入住及报到。2、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入学须知》、农行金穗卡(包括扣款授权书)及行李标签(发外地新生),及时寄交各位2011级研究生新生。通知提前攻博生事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届时按博士生新生入学。3、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8月30日前到研究生院领取有关新生报到的资料。4、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迟到新生应在9月14日前办妥各项手续。5、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参加有关网上测试和考试,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请督促新生维护个人信息(8月31日起开通,为期一个月),收齐新生照片3张(其中1张用于研究生证,1张用于新生登记表,1张用于公费医疗证)。请督促新生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各校区医院通知。体检复查结束一周后,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体到学校医院医保办为体检合格新生办理公费医疗证。6、11月初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老生注册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1年9月2日。9月1日下午2:00后注册数据正式更新。2、注册须知:⑴研究生老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时间为9月9日。⑵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号),办妥延期手续,并及时注册。⑶定向生和委培生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同意其回工作单位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学院(系)注册。⑷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⑸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⑹请在校老生(非委培非定向,包括已延期的)自行登陆浙江大学电子服务平台(http://elife.zju.edu.cn),按照缴费提示以自主转账方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与平安综合保险(补充商业保险)。如未按时转账,学校将按授权进行补扣款。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分别在9月15日后、9月30日后,核实非在职生与在职生的未注册人员情况,将未注册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布2周,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特别提醒:今后未在校内注册者将不予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注册,即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学籍。所以,请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附:《2011年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2011年秋季研究生老生缴费办法》(更新紫金港校区缴费地点) 研 究 生 院 二O一O年六月三日
2011年有关研究生新生的通知《浙江大学2011年秋季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更新)《2011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类别信息表》《各院系研究生科地址》(新生、老生报到地点)《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和换发身份证有关事项的说明》《身份证明(模板)》(身份证遗失的新生下载)《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2011)》《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信息维护办法》 《浙江大学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浙江大学育龄妇女信息卡》(自行下载表格)(咨询电话:0571-87952196)《浙江大学学生医疗保障简介》《浙江大学研究生平安保险简介(2011)》《浙江大学校园卡使用须知(研究生)》《浙江大学校园网络用户服务指南(2011)《浙江大学2011年第二期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通知》(入学后办理)《相关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保险费自助缴纳操作流程(用户)》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2011-2012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
各学院(系),有关部门: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证书准备全年各季度的最后2周为研究生毕业周。各学院(系)应在此期间将已完成学业各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名单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填写分别为“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录入毕业生名单时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毕业研究生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顺利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将对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毕业生名单统一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学院(系)研究生科将审核确定的毕业生名单打印一式3份,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系)领导签字、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后,1份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1份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管理部,另1份留存学院(系)。毕业周当月16日以后,各学院(系)按名单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空白毕业证书,按规定打印好毕业证书,贴上新华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统一拍摄的毕业生照片,并与校办行政室预约用印时间;24日-28日,经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开具用印单后到校办行政室用印。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夏季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以下简称仪式)按照学校学位办统一安排进行。请各院系通知2010年9月以后毕业研究生回校参加典礼和仪式。春、秋、冬季学期,由学院(系)自行决定是否举办仪式,并将仪式时间和日程在校网上予以公布。三、毕业研究生离校1.毕业研究生应在相应毕业周内(最迟不得超过一周)办理离校手续:通过学校办公网-办事大厅-毕业离校系统查看需办手续的项目(http://app1.sdc.zju.edu.cn/lxdxt/),办完各项手续、将打印出的离校单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定向、委培生的证书按协议规定处理)。各部门办离校手续地点见附件。2.各学院(系)研究生科通知毕业研究生,于毕业周内凭《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的白联)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开具迁移户口联系单,然后凭该联系单及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及时办理者责任自负。在办理毕业研究生户籍迁移工作中遇有困难时可与所在校区保卫处户证室联系。相关辖区派出所联系电话如下:玉泉派出所-87969706;西溪派出所-88801184;凯旋派出所-86960951;三墩派出所-56301836;九溪派出所:86591045。因办理出国等原因需要保留户籍的毕业研究生可直接向校区保卫办申请。3.有暂借款和欠缴培养费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先结清款项,方能办理离校手续。4.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归还贷款或签订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否则视为未办妥离校手续。5.办妥离校手续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可在各学院(系)领取《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6.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应将毕(结)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或学籍处理批文、成绩单复印件、学年小结、就业通知书、奖惩证明及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在研究生离校后及时将档案寄往研究生就业单位。定向研究生、委培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按协议规定与学习档案、学位申请材料等一起寄至研究生的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7.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办理自费出国手续等需要延缓就业的,应按照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系)申请,并由学院(系)统一报就业中心审批,同时应当办妥离校手续。需要继续住学生公寓的按上报延缓就业方案,由学院(系)出具证明、加盖就业专用章后向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申请。8.有校网帐号的毕业研究生应在离校前到网络与信息中心明确帐号的截止使用日期,并办理好帐号的结算工作。学生可凭原交费时的校结算凭证退回帐号余额,也可将余额转到校网的其它帐号。四、结业、延期毕业与预就业1.因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要作结业处理的,另行报告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2.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答辩需延期的,应当及时办妥延期手续。不能按时完成学业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者,下学期不再准予注册,并作退学处理。3.个别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并列入当年就业计划,但不能在规定就业报到时间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申请预就业。预就业手续为:本人提出申请,明确拟答辩时间,经导师和学院(系)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其以此前已有学历就业的公函,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和研究生管理处签署同意预就业意见后,办妥离校手续,可先到单位报到工作。实行预就业者,应当在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符合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答辩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逾期不能答辩者,按肄业处理。 附件1:各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 安博·体育·(中国)官方网站二○一一年三月十日附件1、 各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 部门 校区 图书馆 网络与信息中心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计财处1 (学费) 计财处2 (暂借款) 校区医院 保卫处 玉泉校区 科技分馆流通大厅200室 图书馆6 楼608室 8舍底层南侧 行政楼115室 校区医院门诊四楼403室 7舍南侧101室 西溪校区 文理分馆流通大厅一楼 西六教学楼三楼315 12舍1楼 行政楼1楼核算中心 校区医院二楼院办 老医院2楼 华家池校区 农业分馆借还大厅二楼 纳米研究院左侧二楼 3舍231室 东大楼2楼核算中心 校区医院三楼 东大楼1楼 紫金港校区 基础分馆流通大厅一楼 东四教学楼142室 白沙综合楼203室 东5-101室 东6-117-2室 校区医院四楼 东4楼157室 之江校区 9舍1楼 曾宪梓楼201室 注:1、毕业生到医院办理离校手续时请随带《公费医疗证历本》。 2、光华法学院同学部分部门离校手续(图书馆、校区医院、网络与信息中心、计财处)在西溪校区办理。
各学院(系): 2011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计划现开始申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1997]2号文件)通知的规定,申报条件为二级学科已有五届以上硕士毕业生的专业,一个专业可申报二个班。 请登录浙江大学同等学历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xwb.zju.edu.cn/epgsmis/default.jsp-课程进修班管理-报班申请,填写报班所需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打印 出《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本省班一份、外省班二份,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于2011年3月15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外地班需附联办单位意向书。3月底前学校审批后将报浙江省学位办备案。 本系统已开通院系研究生科科长的用户帐号(默认密码为工号,进入后请修改密码),如需变更或增加用户,请与专业学位办公室王征老师联系:87951452。 安博·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2011年3月3日
关于2010-201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通知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大学校历及《校长办公室关于2011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大校办〔2010〕22号),现将2010-201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11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入学1.2011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定于2月19日报到。报到程序按《2011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进行。2.硕博连读生应在报到日前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3.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硕博连读生取消入学资格者不得恢复原硕士生学籍。4.各院系在新生报到后安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建立党支部及班级组织等活动。5.2月21日至4月22日为本次入学春博复查期,由各学院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业务水平及政治思想等,并检查新生维护个人信息、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情况,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各校区医院通知。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医院医保办发放公费医疗证,体检不合格者由校医院通知有关院系及研究生院。4月22日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研究生科注册。4月25日复查汇总表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二、研究生老生注册1.春夏季学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1年2月19日,注册工作通过计算机网络在各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2.老生注册注意事项:⑴研究生老生无特殊情况者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校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请假单”),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定于2月25日在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⑵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如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确认其不在校内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校注册并与导师交流工作进展情况。⑶春季学期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自行到学校计财处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⑷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注册日期截止2周后,由各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并在院系公示2周后将确认需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安博·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